星期三, 10月 09, 2013

若是真修行,不見世間過

釋昭慧法師 11月16日 fb
Herman Ng 於我回應郭家序先生的跟帖云:「若是真修行,不見世間過。」
  我回應道:「Herman,你只知其一,不見其二。請看本人的著作《佛教規範倫理學》第二章第五節,專門反駁這種似是而非的觀念!既然你說了,我把它張貼出來與臉友分享:要如何看待『世間過』!」  

  六祖惠能《法寶壇經》的〈般若品第二〉頌云:
  「若真修道人,不見世間過。
   若見他人非,自非卻是左。
   他非我不非,我非自有過。
   但自卻非心,打除煩惱破。」
  一些佛弟子以此教言,認為真正的修行人,是不宜看到他人過錯的。只有自行去除爭論是非的心,修行人就可以破除煩惱。
  筆者認為:六祖之言,對於老愛挑釁他人,卻從「不見己過」的修行人而言,當然是一味對症好藥,但若藥不對症時,它也可以成為一劑人間毒藥。在傳統華人社會中(佛教也不例外)瀰漫著的,正是這種不分是非黑白,鄉愿冷漠,而又以「不見人過」為護身符的空氣。
  筆者從佛法而來的體會是:一切修行不脫「緣起中道」,具體而言「中道」之實踐,即是「八正道」。八正道之首為正見,分為世、出世正見。第一、世間正見有四:正見有善有惡,正見有業有報,正見有前生有後世,正見有凡夫有聖人。以此觀之,不能分辨善惡,如何避免惡業苦報?既能分辨善惡,又豈可能不見人之善惡?第二、出世正見:即是四諦、緣起,亦即無常、無我之正見。
  以此二種正見,下一步可分別作世、出世正思維。
  第一、作世間正思維時,應如是念:某甲之惡確屬罪惡。對罪惡不可無動於衷,那不是涵養好,而是麻木不仁——¬這也許是肇因於沒有明辨善惡的正知正見,也許是肇因於個性怯懦,不敢正直以對。無論如何,這兩種心態(知見上的不能明辨或情意上的不敢面對),都無法生起清淨道品,因為它不符合「四正斷」 的原理——¬無法令自己「已生惡令斷,未生惡令不生」。
  第二、作出世間正思維時,應如是念:雖此某甲之惡確屬罪惡,為我之所深切厭惡,我不敢說是「嫉惡如仇」,最起碼勤修「四正斷」的我,作為一介修道人,也應嫉惡「如病、如癰、如刺」,恨不能拔除其惡而後快。
  但應記住「諸行無常」,不要陷入常見,而把此「罪惡」等同於「某甲」,因為某甲也有改惡修善的可能。所以對於某甲,不要在事過境遷之後,還老是存有「一朝為惡者,必是終生為惡」的偏見與惡感;甚至要儘量為某甲製造讓他得以改惡修善的機會。手段即使剛猛,動機卻不妨慈悲;此所以大菩薩雖對眾生眉毛拖地,必要時也還是會示現怒目金剛相,以折伏眾生之惡。
  再者,也要謹記住「諸法無我」,千萬不要陷入我見。因為一旦陷入我見,這時對待某甲,關注的不會是「如何使某甲斷惡修善?如何避免某甲之惡危害眾生?」而是「某甲之惡對我有無利害關係?我應如何對待某甲,才能於其過惡避免禍害或攫取利益?」一旦陷入我見,若與我無利害關係,則此過惡與我無關,「自掃門前雪」即可,何苦管到「他人瓦上霜」呢?於是視其過惡,自然無動於衷;若有利害關係,則更可能鄉愿討好,可能成為幫凶,可能狼狽為奸,可能利用其惡以製造更大罪惡,……總之,這都不外乎是出發於「自我」的考量,好能於某甲之惡避免禍害,或是攫取利益。
  所以,修行重點不在「不見世間過」,而在於去除「常見」與「我見」。在「無常」與「無我」的立足點上,為明辨是非而悲憫眾生故,「見世間過」還是有積極意義的。六祖所說的「他非我不非,同體是大悲」,這種高潔與慈悲的盛德,是立基於「明辨是非」的基礎之上的。否則,不知他之所為,究竟是「非」還是「不非」,則焉能令自己「不非」?又如何能「但自卻非心,打除煩惱破」呢?
  所以六祖的「若真修道人,不見世間過」句,最好改一字,寫成「若真修道人,不計世間過」——「不計」是指:不計較他在自己身上所犯下的過失,沒有報復意欲,此所謂「宰相肚裡能撐船」是也。此一精神,復可發展為「菩薩不捨罪苦眾生」之大乘情懷——為了使對方避免苦切果報,也為了避免對方之惡危害眾生,當然還是要想辦法制止對方之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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