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10月 18, 2013

瑜珈菩薩戒

《瑜伽菩薩戒本》(出《瑜伽論.本事分》彌勒菩薩說, 沙門玄奘奉詔譯

【四重戒】

〔第一、自讚毀他戒〕

若諸菩薩為欲貪求利養恭敬,自讚毀他,是名第一他勝處法。

〔第二、故慳戒〕

若諸菩薩現有資財,性慳財故,有苦、有貧、無依、無怙正求財者來現在前,不起哀憐而修惠捨;正求法者來現在前,性慳法故,雖現有法而不給施,是名第二他勝處法。

〔第三、故瞋戒〕

若諸菩薩長養如是種類忿纏,由是因緣不唯發起粗言便息,由忿蔽故,加以手足、塊石、刀杖、捶打、傷害,損惱有情;內懷猛利忿恨意樂,有所違犯,他來諫謝,不受、不忍、不捨怨結,是名第三他勝處法。

〔第四、謗菩薩藏戒〕

若諸菩薩謗菩薩藏,愛樂宣說開示建立像似正法 ,於像似法,或自信解,或隨他轉,是名第四他勝處法。

【四十三輕戒】

〔第一、不供三寶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日日中,若於如來、或為如來造制多所;若於正法、或為正法造經卷所:謂諸菩薩素怛纜藏、摩怛理迦;若於僧伽,謂十方界已入大地諸菩薩眾。若不以其或少或多諸供養具而為供養,下至以身一拜禮敬,下至以語一四句頌讚佛法僧真實功德,下至以心一清淨信隨念三寶真實功德,空度日夜,是名有犯,有所違越。

若不恭敬懶惰、懈怠而違犯者,是染違犯。

若誤失念而違犯者,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謂心狂亂。若已證入淨意樂地,常無違犯;由得清淨意樂菩薩,譬如已得證淨苾芻,恆時法爾於佛法僧以勝供具承事供養。

〔第二、貪求名利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有其大欲而無喜足,於諸利養及以恭敬生著不捨,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無違犯者,謂為斷彼生起樂欲,發勤精進,攝彼對治,雖勤遮遏而為猛利性惑所蔽,數起現行。

〔第三、不敬有德同法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耆長,有德可敬同法者來,憍慢所制,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起承迎,不推勝座。若有他來語言談論、慶慰、請問,憍慢所制,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稱正理,發言酬對,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非憍慢制,無嫌恨心,無恚惱心,但由懶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謂遭重病,或心狂亂;或自睡眠,他生覺想而來親附、語言談論、慶慰、請問;或自為他宣說諸法論義決擇;或復與餘談論慶慰;或他說法論義決擇,屬耳而聽;或有違犯說正法者,為欲將護說法者心;或欲方便調彼伏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或護僧制;或為將護多有情心而不酬對,皆無違犯。

〔第四、不應供受襯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來延請,或往居家,或往餘寺,奉施飲食及衣服等諸資生具,憍慢所制,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至其所,不受所請,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不至其所,不受所請,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或有疾病;或無氣力;或心狂亂;或處懸遠;或道有怖; 或欲方便調彼伏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或餘先請;或為無間修諸善法,欲護善品令無暫廢;或為引攝未曾有義;或為所聞法義無退;如為所聞法義無退, 論義決擇當知亦爾;或復知彼懷損惱心,詐來延請;或為護他多嫌恨心;或護僧制。不至其所,不受所請,皆無違犯。



〔第五、不受重寶施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持種種生色、可染、末尼、真珠、琉璃等寶,及持種種眾多上妙財利供具,慇懃奉施,由嫌恨心,或恚惱心,違拒不受,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捨有情故。

若由懶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違拒不受,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或心狂亂;或觀受已心生染著;或觀後時彼定追悔;或復知彼於施迷亂;或知施主隨捨隨受,由是因緣定當貧匱;或知此物是僧伽物、窣堵波物;或知此物劫盜他得;或知此物由是因緣多生過患:或殺、或縛、或罰、或黜、或嫌、或責,違拒不受,皆無違犯。

〔第六、不施其法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來求法,懷嫌恨心,懷恚惱心,嫉妒變異,不施其法,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不施其法,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謂諸外道伺求過短;或有重病;或心狂亂;或欲方便調彼伏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或於是法未善通利;或復見彼不生恭敬,無有羞愧,以惡威儀而來聽受;或復知彼是鈍根性,於廣法教得法究竟,深生怖畏,當生邪見,增加邪執,衰損惱壞;或復知彼法至其手,轉布非人,而不施與,皆無違犯。

〔第七、棄捨惡人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諸暴惡犯戒有情,懷嫌恨心,懷恚惱心,由彼暴惡犯戒為緣,方便棄捨,不作饒益,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棄捨,由忘念故,不作饒益,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何以故?非諸菩薩於淨持戒身語意業寂靜現行諸有情所,起憐愍心,欲作饒益;如於暴惡犯戒有情,於諸苦因而現轉者。

無違犯者,謂心狂亂;或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或為將護多有情心;或護僧制,方便棄捨,不作饒益,皆無違犯。

〔第八、遮罪共不共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如薄伽梵於別解脫毘奈耶中,將護他故建立遮罪,制諸聲聞令不造作,諸有情類,未淨信者令生淨信,已淨信者令倍增長;於中菩薩與諸聲聞應等修學,無有差別。

何以故?以諸聲聞自利為勝,尚不棄捨將護他行,為令有情未信者信,信者增長,學所學處,何況菩薩利他為勝?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如薄伽梵於別解脫毘奈耶中,為令聲聞少事少業少悕望住,建立遮罪,制諸聲聞令不造作;於中菩薩與諸聲聞不應等學。

何以故?以諸聲聞自利為勝,不顧利他,於利他中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可名為妙;非諸菩薩利他為勝,不顧自利,於利他中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得名為妙。如是菩薩為利他故,從非親里長者、居士、婆羅門等及恣施家,應求百千種種衣服,觀彼有情有力無力,隨其所施,如應而受。如說求衣,求缽亦爾。如求衣、缽,如是自求種種絲縷,令非親里為織作衣,為利他故,應畜種種憍世耶衣、諸坐臥具事各至百,生色可染百千俱胝,復過是數,亦應取積。

如是等中,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制止遮罪,菩薩不與聲聞共學。安住淨戒律儀菩薩,於利他中,懷嫌恨心,懷恚惱心,少事少業少希望住,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有懶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少事少業少希望住,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第九、性罪不共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善權方便,為利他故,於諸性罪少分現行,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1) 謂如菩薩見劫盜賊,為貪財故,欲殺多生,或復欲害大德、聲聞、獨覺、菩薩,或復欲造多無間業。見是事已,發心思惟: 「我若斷彼惡眾生命,墮那落迦,如其不斷,無間業成,當受大苦,我寧殺彼墮那落迦,終不令其受無間苦。」如是菩薩意樂思惟,於彼眾生,或以善心,或無記心,知此事已,為當來故,深生慚愧,以憐愍心而斷彼命。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2) (i) 又如菩薩見有增上、增上宰官、上品暴惡,於諸有情無有慈愍,專行逼惱。菩薩見已,起憐愍心,發生利益安樂意樂,隨力所能,若廢、若黜增上等位,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ii) 又如菩薩見劫盜賊奪他財物,若僧伽物、窣堵波物,取多物已,執為己有,縱情受用。菩薩見已,起憐愍心,於彼有情發生利益安樂意樂,隨力所能,逼而奪取,勿令受用如是財故,當受長夜無義無利。由此因緣,所奪財寶,若僧伽物,還復僧伽;窣堵波物,還窣堵波;若有情物,還復有情。

(iii) 又見眾主,或園林主,取僧伽物、窣堵波物,言是己有,縱情受用。菩薩見已,思擇彼惡,起憐愍心,勿令因此邪受用業,當受長夜無義無利,隨力所能廢其所主。菩薩如是雖不與取,而無違犯,生多功德。

(3) 又如菩薩處在居家,見有母邑現無繫屬,習婬欲法,繼心菩薩,求非梵行。菩薩見已,作意思惟: 「勿令心恚,多生非福,若隨其欲,便得自在,方便安處,令種善根,亦當令其捨不善業。」住慈愍心,行非梵行。雖習如是穢染之法,而無所犯,多生功德。出家菩薩,為護聲聞聖所教誡,令不壞滅,一切不應行非梵行。

(4) 又如菩薩為多有情解脫命難、囹圄縛難、刖手足難、劓鼻、刵耳、剜眼等難,雖諸菩薩為自命難,亦不正知說於妄語,然為救脫彼有情故,知而思擇,故說妄語。以要言之,菩薩唯觀有情義利,非無義利,自無染心,唯為饒益諸有情故,覆想正知而說異語。說是語時,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5) 又如菩薩。見諸有情,為惡朋友之所攝受,親愛不捨。菩薩見已,起憐愍心,發生利益安樂意樂,隨能隨力說離間語,令離惡友,捨相親愛,勿令有情由近惡友,當受長夜無義無利。菩薩如是以饒益心說離間語,乖離他愛,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6) 又如菩薩見諸有情,為行越路非理而行,出粗惡語,猛利訶擯,方便令其出不善處,安立善處。菩薩如是以饒益心,於諸有情出粗惡語,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7) 又如菩薩見諸有情,信樂倡伎、吟詠、歌諷,或有信樂王、賊、飲食、婬蕩、街衢無義之論,菩薩於中皆悉善巧,於彼有情起憐愍心,發生利益安樂意樂,現前為作綺語,相應種種倡伎、吟詠歌諷、王賊、飲食、婬衢等論,令彼有情歡喜引攝,自在隨屬,方便獎導,出不善處,安立善處。菩薩如是現行綺語,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第十、住邪命法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生起詭詐、虛談現相,方便研求,假利求利, 味邪命法,無有羞恥,堅持不捨,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為除遣生起樂欲,發勤精進,煩惱熾盛,蔽抑其心,時時現起。

〔第十一、掉動嬉戲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為掉所動,心不寂靜,不樂寂靜,高聲嬉戲,喧嘩紛聒,輕躁騰躍,望他歡笑,如此諸緣,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忘念起,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為除遣生起樂欲,廣說如前;若欲方便解他所生嫌恨令息;若欲遣他所生愁惱;若他性好如上諸事,方便攝受,敬慎將護,隨彼而轉;若他有情猜阻菩薩,內懷嫌恨,惡謀憎背,外現歡顏,表內清淨,如是一切皆無違犯。

〔第十二、倒說菩薩法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菩薩不應忻樂涅槃,應於涅槃而生厭背,於諸煩惱及隨煩惱,不應怖畏而求斷滅,不應一向心生厭離,以諸菩薩三無數劫流轉生死,求大菩提。」若作此說,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何以故?如諸聲聞於其涅槃忻樂親近,於諸煩惱及隨煩惱深心厭離。如是菩薩於大涅槃忻樂親近,於諸煩惱及隨煩惱深心厭離,其倍過彼百千俱胝。以諸聲聞唯為一身證得義利勤修正行,菩薩普為一切有情證得義利,勤修正行。是故菩薩當勤修集無雜染心,於有漏事隨順而行,成就勝出諸阿羅漢無雜染法。

〔第十三、不護雪譏謗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自能發不信重言,所謂惡聲、惡稱、惡譽,不護不雪,其事若實而不避護,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事不實而不清雪,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他外道;若他憎嫉;若自出家,因行乞行、因修善行,謗聲流布;若忿蔽者;若心倒者,謗聲流布,皆無違犯。

〔第十四、不折伏眾生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有情應以種種辛楚加行、猛利加行而得義利,護其憂惱而不現行,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觀由此緣,於現法中少得義利,多生憂惱。

〔第十五、瞋打報復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罵報罵,他瞋報瞋,他打報打,他弄報弄,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第十六、不行悔謝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他有情有所侵犯,或自不為,彼疑侵犯。由嫌嫉心,由慢所執,不如理謝而生輕捨,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放逸不謝輕捨,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若是外道;若彼希望要因現行非法有罪,方受悔謝;若彼有情性好鬥諍,因悔謝時倍增憤怒;若復知彼為性堪忍,體無嫌恨,若必了他因謝侵犯,深生羞恥而不悔謝,皆無違犯。

〔第十七、不受悔謝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所侵犯,彼還如法平等悔謝,懷嫌恨心,欲損惱彼,不受其謝,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雖復於彼無嫌恨心,不欲損惱,然由稟性,不能堪忍,故不受謝,亦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一切如前應知。若不如法,不平等謝,不受彼謝,亦無違犯。

〔第十八、懷忿不捨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他懷忿,相續堅持,生已不捨,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無違犯者,為斷彼故,生起樂欲,廣說如前。

〔第十九、染心御眾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貪著供事增上力故,以愛染心管御徒眾,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無違犯者,不貪供侍,無愛染心管御徒眾。

〔第二十、耽著睡眠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懶惰、懈怠,耽睡眠樂、臥樂、倚樂,非時非量,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遭疾病;若無氣力;行路疲極; 若為斷彼生起樂欲,廣說一切如前應知。

〔第二一、虛談棄時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懷愛染心,談說世事,虛度時日,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由忘念,虛度時日,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見他談說,護彼意故,安住正念,須臾而聽;若事希奇,或暫問他,或答他問,無所違犯。

〔第二二、不求禪法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為令心住,欲定其心,心懷嫌恨,憍慢所持,不詣師所,求請教授,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懶惰、懈怠而不請者,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遇疾病;若無氣力;若知其 師顛倒 教授;若自多聞,自有智力,能令心定;若先已得所 應 教授而不請者;無所違犯。

〔第二三、不除五蓋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起貪欲蓋,忍受不捨,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為斷彼生起樂欲,發勤精進,煩惱猛利,蔽抑心故,時時現行,如貪欲蓋。如是瞋恚、惛沈睡眠、掉舉、惡作,及與疑蓋, 當知亦爾。

〔第二四、貪味靜慮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貪味靜慮,於味靜慮見為功德,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為斷彼生起樂欲,廣說如前。

〔第二五、不學小法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菩薩不應聽聲聞乘相應法教,不應受持,不應修學,菩薩何用於聲聞乘相應法教,聽聞受持,精勤修學?」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何以故?菩薩尚於外道書論精勤研究,況於佛語?

無違犯者,為令一向習小法者,捨彼欲故,作如是說。

〔第二六、背大向小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菩薩藏未精研究,於菩薩藏一切棄捨,於聲聞藏一向修學,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第二七、捨內學外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現有佛教,於佛教中未精研究,於異道論及諸外論精勤修學,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上聰敏;若能速受;若經久時能不忘失;若於其義能思能達; 若於佛教如理觀察,成就俱行,無動覺者,於日日中,常以二分修學佛語,一分學外;則無違犯。

〔第二八、專習異論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越菩薩法,於異道論及諸外論研求善巧,深心寶翫,愛樂味著,非如辛藥而習近之,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第二九、不信深法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聞菩薩藏,於甚深處、最勝甚深真實法義,諸佛菩薩難思神力,不生信解,憎背毀謗:「不能引義,不能引法,非如來說,不能利益安樂有情。」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如是毀謗,或由自內非理作意,或隨順他而作是說。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若聞甚深最甚深處,心不信解。菩薩爾時應強信受,應無諂曲,應如是學:「我為非善,盲無慧目,於如來眼,隨所宣說,於諸如來密意語言而生誹謗。」菩薩如是自處無知,仰推如來於諸佛法,無不現知,等隨觀見。如是正行,無所違犯。雖無信解,然不誹謗。

〔第三十、愛恚讚毀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他人所,有染愛心,有瞋恚心,自讚毀他,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為摧伏諸惡外道;若為住持如來聖教;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或欲令其未淨信者發生淨信,已淨信者倍復增長。

〔第三一、不聽正法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聞說正法論議決議,憍慢所制,懷嫌恨心,懷恚惱心,而不往聽,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為懶惰、懈怠所蔽而不往聽,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不覺知;若有疾病;若無氣力;若知倒說;若為護彼說法者心;若正了知彼所說義,是數所聞所持所了;若已多聞,具足聞持,其聞積集;若欲無間於境住心;若勤引發菩薩勝定;若自了知上品愚鈍,其慧鈍濁,於所聞法難受難持,難於所緣攝心令定,不往聽者;皆無違犯。

〔第三二、輕毀法師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說法師,故思輕毀,不深恭敬,嗤笑調弄,但依於文,不依於義,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第三三、不為助伴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諸有情所應作事,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為助伴——謂於能辦所應作事,或於道路若往若來,或於正說事業加行,或於掌護所有財寶,或於和好乖離諍訟,或於吉會,或於福業,不為助伴,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為懶惰、懈怠所蔽,不為助伴,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有疹疾;若無氣力;若了知彼自能成辦;若知求者自有依怙;若知所作能引非義,能引非法;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若先許餘為作助伴;若轉請他有力者助;若於善品正勤修習,不欲暫廢;若性愚鈍,於所聞法難受難持,如前廣說;若為將護多有情意;若護僧制,不為助伴;皆無違犯。

〔第三四、不往事病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有情遭重疾病,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往供事,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為懶惰、懈怠所蔽,不往供事,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自有病;若無氣力;若轉請他有力隨順令往供事;若知病者有依有怙;若知病者自有勢力,能自供事;若了知彼長病所觸,堪自支持;若為勤修廣大無上殊勝善品;若欲護持所修善品令無間缺;若自了知上品愚鈍,其慧鈍濁,於所聞法,難受難持,難於所緣攝心令定;若先許餘為作供事。

如於病者,於有苦者,為作助伴,欲除其苦,當知亦爾。

〔第三五、非理不為說法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有情,為求現法、後法事故,廣行非理。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為宣說如實正理,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所蔽,不為宣說,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自無知;若無氣力;若轉請他有力者說;若即彼人自有智力;若彼有餘善友攝受;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若知為說如實正理,起嫌恨心,若發惡言,若顛倒受,若無愛敬;若復知彼性弊龍悷,不為宣說;皆無違犯。

〔第三六、有恩不報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先有恩諸有情所,不知恩惠,不了恩惠,懷嫌恨心,不欲現前,如應酬報,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為懶惰、懈怠所蔽,不現酬報,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勤加功用,無力無能,不獲酬報;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若欲報恩而彼不受;皆無違犯。

〔第三七、患難不慰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有情,墮在喪失財寶、眷屬、祿位、難處,多生愁惱,懷嫌恨心,不往開解,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為懶惰、懈怠所蔽不往開解,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應知如前於他事業不為助伴。

〔第三八、希求不給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有飲食等資生眾具,見有求者來正悕求飲食等事,懷嫌恨心,懷恚惱心,而不給施,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放逸不能施與,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現無有可施財物;若彼悕求不如法物,所不宜物;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若來求者,王所匪宜,將護王意;若護僧制,而不惠施,皆無違犯。

〔第三九、不如法攝眾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攝受徒眾,懷嫌恨心,而不隨 時無倒 教授,無倒教誡,知眾匱乏,而不為彼從諸淨信長者、居士、婆羅門等,如法追求衣服、飲食、諸坐臥具、病緣醫藥、資身什物,隨時供給,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放逸,不往教授,不往教誡,不為追求如法眾具,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若護僧制;若有疹疾;若無氣力,不任加行;若轉請餘有勢力者;若知徒眾世所共知,有大福德,各自有力,求衣服等資身眾具;若隨所 應 教授教誡,皆已無倒教授教誡;若知眾內有本外道,為竊法故,來入眾中,無所堪能,不可調伏,皆無違犯。

〔第四十、不隨順眾生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懷嫌恨心,於他有情,不隨心轉,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放逸,不隨其轉,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彼所愛,非彼所宜;若有疾病;若無氣力,不任加行;若護僧制;若彼所愛,雖彼所宜,而於多眾,非宜非愛;若為降伏,諸惡外道;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不隨心轉;皆無違犯。

﹝第四一、不隨喜讚揚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懷嫌恨心,他實有德,不欲顯揚;他實有譽,不欲稱美;他實妙說,不讚善哉;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放逸,不顯揚等,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知其人性好少欲,將護彼意;若有疾病;若無氣力;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若護僧制;若知由此顯揚等緣起,彼雜染憍舉無義,為遮此過;若知彼德雖似功德,而非實德,若知彼譽,雖似善譽,而非實譽,若知彼說雖似妙說,而實非妙;若為降伏諸惡外道;若為待他言論究竟,不顯揚等;皆無違犯。

〔第四二、不行威折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有情應可訶責,應可治罰,應可驅擯,懷染污心,而不訶責;或雖訶責,而不治罰,如法教誡;或雖治罰,如法教誡,而不驅擯;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放逸,而不訶責,乃至驅擯,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了知彼不可療治,不可與語,喜出粗言,多生嫌恨,故應棄捨;若觀待時;若觀因此鬥訟諍競;若觀因此令僧諠雜,令僧破壞;知彼有情不懷諂曲,成就增上猛利慚愧,疾疾還淨,而不訶責,乃至驅擯;皆無違犯。

〔第四三、不神力折攝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具足成就種種神通變現威力,於諸有情應恐怖者,能恐怖之,應引攝者,能引攝之,避信施故,不現神通恐怖、引攝,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知此中諸有情類,多著僻執,是惡外道,誹謗賢聖,成就邪見,不現神通恐怖、引攝,無有違犯。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