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含經總論
增谷文雄
阿含經成立之因緣
一
「阿含經」是一部經的集錄,中國的譯經師們於翻譯此經集時,以「阿含」作為經題,此乃梵語Āgama之音譯。「阿含」(Āgama),有「到來」(Coming)、「傳來者」(Anything handed down)之意,其義為「傳來之經」。其音譯尚有「阿笈摩」、「阿伽摩」等,但作為經題,一般皆採用「阿含」之譯名。
此一經集傳到中國並譯出,其時間約在西元四世紀末至五世紀前半葉,茲列舉諸本漢譯阿含之現存本、譯者及翻譯年代如下:
1.「中阿含經」六〇卷,二二四經,譯者僧伽提婆 (Saṃghadeva),譯出年代約西三九七~三九八年。
2.「增一阿含經」五一卷,四七二經,譯者僧伽提婆 (Saṃghadeva),譯出年代為西元三九七年。
3.「長阿含經」二二卷,三〇經,譯者佛陀耶舍 (Buddhayawas)、竺佛念,譯出年代為西元四一三年。
4.「雜阿含經」五〇卷,一三六二經,譯者求那跋陀羅 (Gunabhadra),譯出年代為西元四三五年。
(此外,尚有異譯「別譯雜阿含經」十六卷,三六四經;及「雜阿含經」一卷,二七經等)
如上述列舉,自今觀之,阿含諸經集錄可說大致皆已全部譯出。然而,其後此一稱為「阿含」之經集,在中國卻受到極不合理之待遇;即使是幾乎長時期完全處在中國影響下之日本佛教而言,對此阿含經集之不合理待遇,亦幾乎亳無改變之處。總之,此一被稱為「阿含」之經集,在中國、日本等佛教界,長時以來,可說完全不受重視,不被讀誦,不被研究。究竟何以造成這種現象呢?雖然事屬遺憾,但不能不對此一事實詳述所以,否則,就無從闡明我們之所以必須重新論究「阿含經」之理由。
其所以形成如此之現象,實是由於「阿含經」被判釋為小乘經典之緣故。若更具體說明之,是受到天台大師智顗(538~597,六十歲示寂)「五時教判」之壓倒性影響力所致。
「天台四教儀」(高麗.諦觀錄)卷首有云:「天台智者大師,以五時八教判釋東流一代聖教,罄無不盡。言五時者:一華嚴時,二鹿苑時,三方等時,四般若時,五法華、涅槃時,是為五時。」
關於這點,有中國古代之文獻批判。
此乃依據「妙法蓮華經」第四信解品所說之「窮子喻」,將釋尊一代說法分為五時之判別。對這觀點,我現在不予一一詳述,僅將其概要略示如下:
1.華嚴時 三七日 說「華嚴經」。
2.鹿苑時 十二年 說「四阿含經」。
3.方等時 八年 說「維摩」、「勝鬘」等諸大乘經。
4.般若時 二十二年 說諸般若經。
5.法華、涅槃時 八年 八年 說「法華經」,一日一夜說「涅槃經」。
釋尊在菩提樹下成就大覺,其後於三七日間在樹下講述其所證悟之高深玄妙教義,此即「華嚴經」的全部內容;然世間無智而鈍根之人,完全無法理解此一深妙之教義。此一時期,即是「華嚴時」。
接著,釋尊於此後之十二年間,乃降低程度,特為鈍根無智之人講述較淺近、較具體之教義,此即「四阿含」之全部內容。此一時期之說法,因為在鹿野苑初轉法輪,故稱為「鹿苑時」。
但自此以後,逐次提高程度,先講述「維摩經」、「勝鬘經」等諸大乘經典。此一時期,智顗判稱為「方等時」。「方」是「廣大」之意;「等」是「平等」之意;都是指大乘佛教時期之用語。方等時之時,前後歷經八年。
然後,連續二十二年講說各種「般若經」。又再經過八年,講述「法華經」。最後,再以一日一夜講述「涅槃經」,說明法身常住和悉皆成佛之理。此一時期,稱「般若時」和「法華涅槃時」。
準此而言,現今所謂「阿含經」,乃釋尊為無智之鈍根者降低說教程度,使用淺近而具體的內容所講說之教法。由是,對於受到「五時教判」壓倒性影響下的中國與日本之佛教徒而言,他們之所以忽視這部被稱為「阿含」之經集,而不予讀誦,不予研究,可謂理所當然之事!
然近年以來,所謂「五時教判」,已漸失其壓倒性之影響力,目前甚至已到無人問津之地步。另一方面,這部「阿含」經集,卻被察知實是理解根本佛教,亦即理解釋尊說法的原始風貌之最珍貴資料。
首先要舉出的是與所謂的「南傳佛教」之會合。在此之前,日本佛教素被稱為三國傳來之佛教,即由印度、中國傳來日本之佛教;這是相對於「南傳佛教」而言,即所謂的「北傳佛教」,而他們對有關南傳佛教的種種,幾乎全然無所知。及至近年,才受到日本佛教研究者之重視,而這又是因為受到歐洲之東方學學者們之刺激所致。
此種趨勢,今亦難以詳述其全貌,故僅舉出其中一項具體事實敘述之,即一八八二年,由里斯大衛斯 (T.W.Rhys-Davids)、佛斯伯爾 (V.Fausböll)、奧登伯格(H.Oldenberg)等學者,設立「巴利聖典協會」(The Pali Text Society)。
在印度學成立過程中,首先被採用之語言為梵語(Sanskrit),然原始佛教之文獻卻是用巴利語記述。職是之故,若不開啟巴利語研究之途徑,則不能廣開印度佛教之研究大道;而打開此一途徑者,即是「巴利聖典協會」之學者們,從此以後,此一領域之研究,即以一日千里之勢向前發展,終於匯成一股洪流。
以該協會為中心的學者們,其業績大致可歸納為如下三項:
1. 巴利原典之校訂與刊行:協會之事業,主要係校訂刊行巴利三藏,即經、律、論三藏中之經藏與論藏;至於律藏,因當時已有奧登伯格之「律藏」(Vinaya- pitaka j;5Bde.1879~1883),故未被包括在協會工作之內。
2. 巴利聖典之翻譯刊行:從經藏與論藏中,擇其重要者次第英譯出版。
3. 巴利語辭典之編纂刊行:里斯大衛斯與斯提德 (William Stede) 合編「巴英辭典」(The Pali Text Society's Pali-English Dictionary 1921~1925),並刊行之。
綜上可知,歐洲學者們所完成之佛學研究成果,主要是仰賴巴利語聖典所提供之資料,由是,他們遂將所謂的原始佛教之研究作為工作之主流;雖然鍚蘭巴利所傳三藏是屬於「上座部」(Theravāda),完全不包含大乘佛經典,然因歐洲學者們在新的佛教研究上之驚人成果,並且隨從他們學習之日本佛教研究者亦大為增加,故自明治後半期以來,日本之佛教研究遂漸演變成以原始佛教之研究為主流,而邁向新里程碑。
而在巴利三藏中,經藏乃集錄釋尊所說教法之經集,稱為五部(Panca-nikāya),其構成內容,列舉如下:
1.「長部經典」(Digha-nikāya) 三四經。
2.「中部經典」(Majjhima-nikāya) 一五二經。
3.「相應部經典」(Sajyutta-nikāya) 五六相應,七七六二經。
4.「增支部經典」(Avguttara-nikāya)一一集,九五五七經。
5.「小部經典」(Khuddaka-nikāya)一五分。
其次,先將「巴利五部」列表與前述「漢譯四阿含」加以比較,如此即可了解兩種經典之集錄絕非亳無關連,如再詳加比照,則更可得如下之認識:
a.「巴利五部」之「長部經典」與「漢譯四阿含」之「長阿含經」相比,其經數大略相等,各經內容亦大致相同。
b.「巴利五部」之「中部經典」與「漢譯四阿含」之「中阿含經」相比,其經數大致相等,各經內容大致相同。
c.「巴利五部」之「相應部經典」與「漢譯四阿含」之「雜阿含經」相比,乍看之下,就有不似相同集錄之感,不僅名稱不同,其經數相差亦頗懸殊。然「雜阿含經」有時亦被稱為「相應阿含」,兩者之經數雖然相差很多,但主要之經大致相同者亦復不少。至於經數懸殊之原因,據推測,可能是由於後代之變化與增加所致。
d.「巴利五部」之「增支部經典」與「漢譯四阿含」之「增一阿含」相比,首先從經題,即可看出係屬相同經典之集錄。無論稱為「增支」(Avguttara)或「增一」(Ekottara),皆係意味著數目之語詞,亦即從一之順序,漸次增至十一之數字,依據此一形式,將諸經加以分類,即是「增支部經典」與「增一阿含經」之編集方式。其經數之所以迥別者,主要係由於「增支部經典」在經數計算方法上之特殊性所致。
e.於「巴利五部」中被置於最後之「小部經典」,係集錄前四部以外之種種經而成者;據推測,在「巴利五部」中,其結集時間最晚。而相當於「小部經典」之漢譯經典獨付闕如。然見於「四分律」與「五分律」中有關結集之記載,有稱之為「雜藏」者,被認為可以相當於該部經;此外,收在「小部經典」之若干經,在漢譯藏經中亦時可發現,惟此等「經」在漢譯經典中迄今未發現依一定形式彙編成一部完整之經集。
總之,在「巴利五部」中,至少有四部與前面所述「漢譯四阿含」絕非各自不同之經,甚而更可認定兩者確係屬於同一系統之經典。至於其原型究係如何?以及其成立之情形如何?如今我們對此類問題業已握有足資憑信之資料。
巴利三藏中,與經藏——巴利五部並行之文獻,尚有「律藏」(Vinaya-pitaka)。在巴利律藏之小品 (Culla-vagga) 十一「五百(結集)犍度」章中有第一結集之記載,其內容大致如下。
下面一段記述,即為結集經典之動機。
釋尊於拘尸那羅 (Kusinārā) 入滅不久,較釋尊一行稍晚起程之摩訶迦葉等一行人,由一位迎面而來之外道得知釋尊入滅之訊息,大家極為震驚,悲傷逾恆,孰料,同行中竟有一老比丘卻大聲喊出不可思議之狂言:
「道友們!勿憂愁!勿悲哀!今我等終可脫離大沙門!彼大沙門整日總謂:『此事汝如法,彼事汝不如法』來惱亂我等。但自今以後,我等所欲之事即可隨欲而為,不欲之事亦可隨意不為了。」
此時,摩訶迦葉聽了,默然不語,直至將釋尊遺體妥善料理後,才呼籲同伴比丘說:
「道友們!我等應當結集教法與戒律,應該制機在先,勿使非法興而正法衰,非律興而正律衰;說非法者強而說正法者弱,說非律者強而正律者弱。」
其意無他,蓋唯恐正法紊亂,正律亦必面臨衰頹之時期,為把握先機,遂提議結集正確之教法與戒律。隨即,大眾皆一致贊成這項提議。
「既然如此,大德長老!請選擇參與結集工作之比丘吧!」於是將結集比丘之提名工作,委託於摩訶迦葉。
於此,暫時擱下律藏原文,先就「結集」(Sangaha) 一事略加說明。所謂結集,若依現代用語,即指編集之聚會;然於實際上,當年編輯工作之情形與現代編集方式完全不同,其內容不過是「合誦」(Sangiti) 而已,因此第一結集又被稱為「第一合誦」。而當年的編集聚會───合誦究竟如何展開呢?關於這點,依律藏之記載,即可獲知詳細情形。
首先,摩訶迦葉所選定之五百比丘陸續聚於摩揭陀國首都──王舍城,因集會將在城外毗婆羅山 (Vipula) 山腰之精舍舉行。
在此次集會中,摩訶迦葉就任首座,先選出二人,其中一人為阿難,由於他長期擔任釋尊之侍者,無論世尊在何處講述任何教法,他都知之最詳,故在教法之合誦中,被選為誦出者。另外一人是優波離,他是嚴持戒律之人,故在戒律之合誦中,被選為誦出者。於是,結集工作依下列程序展開:
首先首座摩訶迦葉對出席的五百比丘宣布說:
「僧伽!諦聽!若是時間對諸位僧伽而言是合宜的話,我將向優波離問律。」
於是全體默然,表示承認之意。繼而優波離開口說:
「僧伽!諦聽!若是時間對諸位僧伽而言是合宜的話,我將答覆長老摩訶迦葉之問律。」
全體依然默然認可。於是摩訶迦葉問優波離:
「道友優波離!第一重禁罪(波羅夷Pārājika)是在何處制定的?」
「大德!是在毗舍離。」
「是由於誰而制定的?」
「是由於須提那迦蘭陀子而制定的。」
「是由於何事而制定的?」
「是由於不淨之法而制定的。」
如上所述,摩訶迦葉就一切律提出詢問,優波離則隨其所問,一一作答。
接著摩訶迦葉又對全場比丘說:
「僧伽!如果時間對諸位僧伽合宜的話,我將向阿難問法。」
隨之,阿難說:
「僧伽!諦聽!如果時間對諸位僧伽合宜,我將答覆長老摩訶迦葉之所問。」
於是摩訶迦葉問阿難:
「道友阿難!『梵網經』(Brahmajāla-sutta) 於何處宣講的?」
「大德!是在王舍城與那蘭陀間的菴婆羅樹林中國王的別墅宣講的。」
「是由於誰而說的?」
「是由遊行者須卑與弟子梵摩達而說的。」
如上所述,摩訶迦葉詢問了一切法,阿難則隨其所問,一一答覆。
如此一再地反覆問答,在場列席之諸比丘則傾耳耹聽,並在一經確認後,就一回又一回地由優波離或阿難領導全體合誦。藉著合誦,大家依據同一形式,將同一內容,清晰地銘刻心中,因此這次的結集,往往被稱為作「合誦」;又因為在此集會的比丘是五百人,故又稱為「五百結集」。
無論如何,此舉是把釋尊所講述之教法和戒律,在入滅後之第一年,經由合誦而確立下來。此為釋尊所遺下而為弟子們最初之事業;其所結集之教法,即所謂的「五部」。
然而,現在回頭來披閱漢譯經典,其中與巴利律藏相當的有古來被稱為「四律」之律典。茲將其譯出年代、譯者、所屬部派列舉如下:
1.五分律(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三〇卷
譯出:景平二年(424)
譯者:佛陀什(Buddhajiva,423 來華)
所屬部派:化地部(Mahiwāsaka)
2.四分律 六〇卷
譯出:弘始十年(408)
譯者:佛陀耶舍(Buddhayawa,408 來華)
所屬部派:法藏部(Dharmagupta)
3.十誦律 六一卷
譯出:弘始年間(401~413)
譯者:弗若多羅(Punyatāra,弘始年間來華)
4.摩訶僧祇律 四〇卷
譯出:義熙十四年(418)
譯者:佛陀跋陀羅(Buddhabhabra,406 來華)
所屬部派:大眾部(Mahāsajghika)
以上所列舉諸部律,其譯出時間遲於前述「漢譯四阿含」者並不多,而且全都在西元五世紀初便已譯出。除「摩訶僧祇律」外,在其他三部律中,都有與「巴利律藏」之「五百結集犍度」相當之篇章,而且其中所記載關於第一結集之動機、參加之成員、時間、場所等,完全無異。而經由如此結集而成之經典,就是「長阿含、中阿含、雜阿含、增一阿含、雜藏」。但已如前述,所謂「雜藏」,雖被認為相當於「巴利五部」中之「小部經典」,然漢譯經典中,並無依照一定形式構成之經集。
無論如何,如今我們的確是面對一個既古老又新穎之資料,如果我們想進一步探知釋尊所說教法之真相,除了向「漢譯四阿含」及「巴利五部」探求外,實無他途可循,這是不容否認之事實。雖然如此,但我仍不得不聲明:這些資料,在你打算探求原作之真相前,必須先作嚴謹的文獻考證。其理何在?
如前所述,現存的阿含經集來自「第一結集」,此已無可置疑,而此一經集──阿含(Agama),亦即「傳來之經」;然反過來說,若把當時所結集而成之原始經集,認為即是今日吾人所見之龐大經集,則萬難被認定,蓋因當時所結集者,不過是現形經集之雛型而已。其間,已經過許多變化、增多、附加,乃至重新編集等情形,才成為今日所見之「漢譯四阿含」及「巴利五部」。
如前文所示,「漢譯四阿含」包括之經數多達二四七九經,而「巴利五部」之經數,除了「小部經典」之十五分不計算外,仍有一七五〇五經之多。據說,第一結集,約歷時七個月才告完成。於此期間,既要進行律之合誦,又有教法之誦出、吟味,其得以合誦出之經數究竟有多少?縱然加以種種情況之推算,亦難認定能有如此龐大之經數。因此,我們推定為在這期間,必然經過許多變化、增多、附加,或重新結集而成,除此之外,實在無可想像。
增谷文雄
阿含經成立之因緣
一
「阿含經」是一部經的集錄,中國的譯經師們於翻譯此經集時,以「阿含」作為經題,此乃梵語Āgama之音譯。「阿含」(Āgama),有「到來」(Coming)、「傳來者」(Anything handed down)之意,其義為「傳來之經」。其音譯尚有「阿笈摩」、「阿伽摩」等,但作為經題,一般皆採用「阿含」之譯名。
此一經集傳到中國並譯出,其時間約在西元四世紀末至五世紀前半葉,茲列舉諸本漢譯阿含之現存本、譯者及翻譯年代如下:
1.「中阿含經」六〇卷,二二四經,譯者僧伽提婆 (Saṃghadeva),譯出年代約西三九七~三九八年。
2.「增一阿含經」五一卷,四七二經,譯者僧伽提婆 (Saṃghadeva),譯出年代為西元三九七年。
3.「長阿含經」二二卷,三〇經,譯者佛陀耶舍 (Buddhayawas)、竺佛念,譯出年代為西元四一三年。
4.「雜阿含經」五〇卷,一三六二經,譯者求那跋陀羅 (Gunabhadra),譯出年代為西元四三五年。
(此外,尚有異譯「別譯雜阿含經」十六卷,三六四經;及「雜阿含經」一卷,二七經等)
如上述列舉,自今觀之,阿含諸經集錄可說大致皆已全部譯出。然而,其後此一稱為「阿含」之經集,在中國卻受到極不合理之待遇;即使是幾乎長時期完全處在中國影響下之日本佛教而言,對此阿含經集之不合理待遇,亦幾乎亳無改變之處。總之,此一被稱為「阿含」之經集,在中國、日本等佛教界,長時以來,可說完全不受重視,不被讀誦,不被研究。究竟何以造成這種現象呢?雖然事屬遺憾,但不能不對此一事實詳述所以,否則,就無從闡明我們之所以必須重新論究「阿含經」之理由。
其所以形成如此之現象,實是由於「阿含經」被判釋為小乘經典之緣故。若更具體說明之,是受到天台大師智顗(538~597,六十歲示寂)「五時教判」之壓倒性影響力所致。
「天台四教儀」(高麗.諦觀錄)卷首有云:「天台智者大師,以五時八教判釋東流一代聖教,罄無不盡。言五時者:一華嚴時,二鹿苑時,三方等時,四般若時,五法華、涅槃時,是為五時。」
關於這點,有中國古代之文獻批判。
此乃依據「妙法蓮華經」第四信解品所說之「窮子喻」,將釋尊一代說法分為五時之判別。對這觀點,我現在不予一一詳述,僅將其概要略示如下:
1.華嚴時 三七日 說「華嚴經」。
2.鹿苑時 十二年 說「四阿含經」。
3.方等時 八年 說「維摩」、「勝鬘」等諸大乘經。
4.般若時 二十二年 說諸般若經。
5.法華、涅槃時 八年 八年 說「法華經」,一日一夜說「涅槃經」。
釋尊在菩提樹下成就大覺,其後於三七日間在樹下講述其所證悟之高深玄妙教義,此即「華嚴經」的全部內容;然世間無智而鈍根之人,完全無法理解此一深妙之教義。此一時期,即是「華嚴時」。
接著,釋尊於此後之十二年間,乃降低程度,特為鈍根無智之人講述較淺近、較具體之教義,此即「四阿含」之全部內容。此一時期之說法,因為在鹿野苑初轉法輪,故稱為「鹿苑時」。
但自此以後,逐次提高程度,先講述「維摩經」、「勝鬘經」等諸大乘經典。此一時期,智顗判稱為「方等時」。「方」是「廣大」之意;「等」是「平等」之意;都是指大乘佛教時期之用語。方等時之時,前後歷經八年。
然後,連續二十二年講說各種「般若經」。又再經過八年,講述「法華經」。最後,再以一日一夜講述「涅槃經」,說明法身常住和悉皆成佛之理。此一時期,稱「般若時」和「法華涅槃時」。
準此而言,現今所謂「阿含經」,乃釋尊為無智之鈍根者降低說教程度,使用淺近而具體的內容所講說之教法。由是,對於受到「五時教判」壓倒性影響下的中國與日本之佛教徒而言,他們之所以忽視這部被稱為「阿含」之經集,而不予讀誦,不予研究,可謂理所當然之事!
然近年以來,所謂「五時教判」,已漸失其壓倒性之影響力,目前甚至已到無人問津之地步。另一方面,這部「阿含」經集,卻被察知實是理解根本佛教,亦即理解釋尊說法的原始風貌之最珍貴資料。
首先要舉出的是與所謂的「南傳佛教」之會合。在此之前,日本佛教素被稱為三國傳來之佛教,即由印度、中國傳來日本之佛教;這是相對於「南傳佛教」而言,即所謂的「北傳佛教」,而他們對有關南傳佛教的種種,幾乎全然無所知。及至近年,才受到日本佛教研究者之重視,而這又是因為受到歐洲之東方學學者們之刺激所致。
此種趨勢,今亦難以詳述其全貌,故僅舉出其中一項具體事實敘述之,即一八八二年,由里斯大衛斯 (T.W.Rhys-Davids)、佛斯伯爾 (V.Fausböll)、奧登伯格(H.Oldenberg)等學者,設立「巴利聖典協會」(The Pali Text Society)。
在印度學成立過程中,首先被採用之語言為梵語(Sanskrit),然原始佛教之文獻卻是用巴利語記述。職是之故,若不開啟巴利語研究之途徑,則不能廣開印度佛教之研究大道;而打開此一途徑者,即是「巴利聖典協會」之學者們,從此以後,此一領域之研究,即以一日千里之勢向前發展,終於匯成一股洪流。
以該協會為中心的學者們,其業績大致可歸納為如下三項:
1. 巴利原典之校訂與刊行:協會之事業,主要係校訂刊行巴利三藏,即經、律、論三藏中之經藏與論藏;至於律藏,因當時已有奧登伯格之「律藏」(Vinaya- pitaka j;5Bde.1879~1883),故未被包括在協會工作之內。
2. 巴利聖典之翻譯刊行:從經藏與論藏中,擇其重要者次第英譯出版。
3. 巴利語辭典之編纂刊行:里斯大衛斯與斯提德 (William Stede) 合編「巴英辭典」(The Pali Text Society's Pali-English Dictionary 1921~1925),並刊行之。
綜上可知,歐洲學者們所完成之佛學研究成果,主要是仰賴巴利語聖典所提供之資料,由是,他們遂將所謂的原始佛教之研究作為工作之主流;雖然鍚蘭巴利所傳三藏是屬於「上座部」(Theravāda),完全不包含大乘佛經典,然因歐洲學者們在新的佛教研究上之驚人成果,並且隨從他們學習之日本佛教研究者亦大為增加,故自明治後半期以來,日本之佛教研究遂漸演變成以原始佛教之研究為主流,而邁向新里程碑。
而在巴利三藏中,經藏乃集錄釋尊所說教法之經集,稱為五部(Panca-nikāya),其構成內容,列舉如下:
1.「長部經典」(Digha-nikāya) 三四經。
2.「中部經典」(Majjhima-nikāya) 一五二經。
3.「相應部經典」(Sajyutta-nikāya) 五六相應,七七六二經。
4.「增支部經典」(Avguttara-nikāya)一一集,九五五七經。
5.「小部經典」(Khuddaka-nikāya)一五分。
其次,先將「巴利五部」列表與前述「漢譯四阿含」加以比較,如此即可了解兩種經典之集錄絕非亳無關連,如再詳加比照,則更可得如下之認識:
a.「巴利五部」之「長部經典」與「漢譯四阿含」之「長阿含經」相比,其經數大略相等,各經內容亦大致相同。
b.「巴利五部」之「中部經典」與「漢譯四阿含」之「中阿含經」相比,其經數大致相等,各經內容大致相同。
c.「巴利五部」之「相應部經典」與「漢譯四阿含」之「雜阿含經」相比,乍看之下,就有不似相同集錄之感,不僅名稱不同,其經數相差亦頗懸殊。然「雜阿含經」有時亦被稱為「相應阿含」,兩者之經數雖然相差很多,但主要之經大致相同者亦復不少。至於經數懸殊之原因,據推測,可能是由於後代之變化與增加所致。
d.「巴利五部」之「增支部經典」與「漢譯四阿含」之「增一阿含」相比,首先從經題,即可看出係屬相同經典之集錄。無論稱為「增支」(Avguttara)或「增一」(Ekottara),皆係意味著數目之語詞,亦即從一之順序,漸次增至十一之數字,依據此一形式,將諸經加以分類,即是「增支部經典」與「增一阿含經」之編集方式。其經數之所以迥別者,主要係由於「增支部經典」在經數計算方法上之特殊性所致。
e.於「巴利五部」中被置於最後之「小部經典」,係集錄前四部以外之種種經而成者;據推測,在「巴利五部」中,其結集時間最晚。而相當於「小部經典」之漢譯經典獨付闕如。然見於「四分律」與「五分律」中有關結集之記載,有稱之為「雜藏」者,被認為可以相當於該部經;此外,收在「小部經典」之若干經,在漢譯藏經中亦時可發現,惟此等「經」在漢譯經典中迄今未發現依一定形式彙編成一部完整之經集。
總之,在「巴利五部」中,至少有四部與前面所述「漢譯四阿含」絕非各自不同之經,甚而更可認定兩者確係屬於同一系統之經典。至於其原型究係如何?以及其成立之情形如何?如今我們對此類問題業已握有足資憑信之資料。
巴利三藏中,與經藏——巴利五部並行之文獻,尚有「律藏」(Vinaya-pitaka)。在巴利律藏之小品 (Culla-vagga) 十一「五百(結集)犍度」章中有第一結集之記載,其內容大致如下。
下面一段記述,即為結集經典之動機。
釋尊於拘尸那羅 (Kusinārā) 入滅不久,較釋尊一行稍晚起程之摩訶迦葉等一行人,由一位迎面而來之外道得知釋尊入滅之訊息,大家極為震驚,悲傷逾恆,孰料,同行中竟有一老比丘卻大聲喊出不可思議之狂言:
「道友們!勿憂愁!勿悲哀!今我等終可脫離大沙門!彼大沙門整日總謂:『此事汝如法,彼事汝不如法』來惱亂我等。但自今以後,我等所欲之事即可隨欲而為,不欲之事亦可隨意不為了。」
此時,摩訶迦葉聽了,默然不語,直至將釋尊遺體妥善料理後,才呼籲同伴比丘說:
「道友們!我等應當結集教法與戒律,應該制機在先,勿使非法興而正法衰,非律興而正律衰;說非法者強而說正法者弱,說非律者強而正律者弱。」
其意無他,蓋唯恐正法紊亂,正律亦必面臨衰頹之時期,為把握先機,遂提議結集正確之教法與戒律。隨即,大眾皆一致贊成這項提議。
「既然如此,大德長老!請選擇參與結集工作之比丘吧!」於是將結集比丘之提名工作,委託於摩訶迦葉。
於此,暫時擱下律藏原文,先就「結集」(Sangaha) 一事略加說明。所謂結集,若依現代用語,即指編集之聚會;然於實際上,當年編輯工作之情形與現代編集方式完全不同,其內容不過是「合誦」(Sangiti) 而已,因此第一結集又被稱為「第一合誦」。而當年的編集聚會───合誦究竟如何展開呢?關於這點,依律藏之記載,即可獲知詳細情形。
首先,摩訶迦葉所選定之五百比丘陸續聚於摩揭陀國首都──王舍城,因集會將在城外毗婆羅山 (Vipula) 山腰之精舍舉行。
在此次集會中,摩訶迦葉就任首座,先選出二人,其中一人為阿難,由於他長期擔任釋尊之侍者,無論世尊在何處講述任何教法,他都知之最詳,故在教法之合誦中,被選為誦出者。另外一人是優波離,他是嚴持戒律之人,故在戒律之合誦中,被選為誦出者。於是,結集工作依下列程序展開:
首先首座摩訶迦葉對出席的五百比丘宣布說:
「僧伽!諦聽!若是時間對諸位僧伽而言是合宜的話,我將向優波離問律。」
於是全體默然,表示承認之意。繼而優波離開口說:
「僧伽!諦聽!若是時間對諸位僧伽而言是合宜的話,我將答覆長老摩訶迦葉之問律。」
全體依然默然認可。於是摩訶迦葉問優波離:
「道友優波離!第一重禁罪(波羅夷Pārājika)是在何處制定的?」
「大德!是在毗舍離。」
「是由於誰而制定的?」
「是由於須提那迦蘭陀子而制定的。」
「是由於何事而制定的?」
「是由於不淨之法而制定的。」
如上所述,摩訶迦葉就一切律提出詢問,優波離則隨其所問,一一作答。
接著摩訶迦葉又對全場比丘說:
「僧伽!如果時間對諸位僧伽合宜的話,我將向阿難問法。」
隨之,阿難說:
「僧伽!諦聽!如果時間對諸位僧伽合宜,我將答覆長老摩訶迦葉之所問。」
於是摩訶迦葉問阿難:
「道友阿難!『梵網經』(Brahmajāla-sutta) 於何處宣講的?」
「大德!是在王舍城與那蘭陀間的菴婆羅樹林中國王的別墅宣講的。」
「是由於誰而說的?」
「是由遊行者須卑與弟子梵摩達而說的。」
如上所述,摩訶迦葉詢問了一切法,阿難則隨其所問,一一答覆。
如此一再地反覆問答,在場列席之諸比丘則傾耳耹聽,並在一經確認後,就一回又一回地由優波離或阿難領導全體合誦。藉著合誦,大家依據同一形式,將同一內容,清晰地銘刻心中,因此這次的結集,往往被稱為作「合誦」;又因為在此集會的比丘是五百人,故又稱為「五百結集」。
無論如何,此舉是把釋尊所講述之教法和戒律,在入滅後之第一年,經由合誦而確立下來。此為釋尊所遺下而為弟子們最初之事業;其所結集之教法,即所謂的「五部」。
然而,現在回頭來披閱漢譯經典,其中與巴利律藏相當的有古來被稱為「四律」之律典。茲將其譯出年代、譯者、所屬部派列舉如下:
1.五分律(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三〇卷
譯出:景平二年(424)
譯者:佛陀什(Buddhajiva,423 來華)
所屬部派:化地部(Mahiwāsaka)
2.四分律 六〇卷
譯出:弘始十年(408)
譯者:佛陀耶舍(Buddhayawa,408 來華)
所屬部派:法藏部(Dharmagupta)
3.十誦律 六一卷
譯出:弘始年間(401~413)
譯者:弗若多羅(Punyatāra,弘始年間來華)
4.摩訶僧祇律 四〇卷
譯出:義熙十四年(418)
譯者:佛陀跋陀羅(Buddhabhabra,406 來華)
所屬部派:大眾部(Mahāsajghika)
以上所列舉諸部律,其譯出時間遲於前述「漢譯四阿含」者並不多,而且全都在西元五世紀初便已譯出。除「摩訶僧祇律」外,在其他三部律中,都有與「巴利律藏」之「五百結集犍度」相當之篇章,而且其中所記載關於第一結集之動機、參加之成員、時間、場所等,完全無異。而經由如此結集而成之經典,就是「長阿含、中阿含、雜阿含、增一阿含、雜藏」。但已如前述,所謂「雜藏」,雖被認為相當於「巴利五部」中之「小部經典」,然漢譯經典中,並無依照一定形式構成之經集。
無論如何,如今我們的確是面對一個既古老又新穎之資料,如果我們想進一步探知釋尊所說教法之真相,除了向「漢譯四阿含」及「巴利五部」探求外,實無他途可循,這是不容否認之事實。雖然如此,但我仍不得不聲明:這些資料,在你打算探求原作之真相前,必須先作嚴謹的文獻考證。其理何在?
如前所述,現存的阿含經集來自「第一結集」,此已無可置疑,而此一經集──阿含(Agama),亦即「傳來之經」;然反過來說,若把當時所結集而成之原始經集,認為即是今日吾人所見之龐大經集,則萬難被認定,蓋因當時所結集者,不過是現形經集之雛型而已。其間,已經過許多變化、增多、附加,乃至重新編集等情形,才成為今日所見之「漢譯四阿含」及「巴利五部」。
如前文所示,「漢譯四阿含」包括之經數多達二四七九經,而「巴利五部」之經數,除了「小部經典」之十五分不計算外,仍有一七五〇五經之多。據說,第一結集,約歷時七個月才告完成。於此期間,既要進行律之合誦,又有教法之誦出、吟味,其得以合誦出之經數究竟有多少?縱然加以種種情況之推算,亦難認定能有如此龐大之經數。因此,我們推定為在這期間,必然經過許多變化、增多、附加,或重新結集而成,除此之外,實在無可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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