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9月 15, 2013

經律三次結集

第一次結集經與律

正法46年 (BC483 世尊80歲)

須跋達比丘聽到佛陀般涅槃的消息後,公然宣稱:「世尊己入滅,以後的言行不會再受到令人厭煩的制約了!」這樣的言行讓大迦葉尊者警覺結集正法律的必要性。
大迦葉尊者召集五百位阿羅漢於王舍城靈鷲山結集正法律,由優波離尊者誦律典,阿難尊者主誦經典,經過全體會眾確認遵行。

第二次結集

正法149年 (BC380)

佛滅約103年,住在印度東方毘舍離城的跋耆族比丘違背戒律,開始勸募並接受信眾的金錢供養。耶舍尊者回到西方拘贍彌城請長老商那和修與離婆多尊者,並得到西南方阿盤提(Avanti)、波利耶(Boliya)等地的僧團支持,共計約700位長者比丘來毘舍離城,會同跋耆族的比丘召開會議,厘清「比丘收取金錢」等十件事都是非法律的行為,再度確認世尊所制定的正法律,稱之為第二結集。此後,僧團開始分裂為嚴持戒的上座部和方便隨緣的大眾部,即是所謂佛教的根本分裂。由於戒規的鬆弛造成分歧,正法律開始淪沒。

第三次結集

正法260-296年 (BC269-233 阿育王在位期間)

正法273年

阿育王勒令全國歸順佛法,外道出家人士大量轉入僧團,正法律開始被外道思想嚴重混淆,引起了僧團內部長期的爭議,甚至無法和合布薩誦戒,仿冒的像法也開始廣泛地滲入僧團中。

正法274年

大眾部的大天派係宣揚「阿羅漢仍有可能遺精」等五項自創主張,詆毀並貶低阿羅漢的素質而破壞了正法律,也造成大眾部的嚴重分裂。佛教的出家團體於此時己經分裂成十八個部派,支離破碎的僧團也使正法律加速淪沒。

正法278年

在阿育王首都華氐城的分別說部召集第三次結集,會眾以上座系統為主,由阿育王贙助,此時巴利語的四部柅柯耶和律藏大致己經全部集成。

正法282年

阿育王的摩哂陀太子出家,與王妹帶領上座部僧團進入斯里蘭卡宏傳佛法。

正法289年 (BC240)

斯里蘭卡王天愛帝須建立大寺供養僧團。

正法315年 (BC241)

釋利房等十八位尊者帶著佛經來中國,被秦始皇幽囚,斷絶了佛教正法律在中國傳揚的契機。

正法349年 (BC180)

印度巽加王朝的普西亞米陀王彈壓佛教,致力複興婆羅門教,正法律在印度日趨式微。

正法379年 (BC150)

大乘佛教徒積極建巴嚇特塔,又擴建山崎第一塔,開始以本生故事的浮雕裝飾於欄栒上,大量生動的傳說伴隨著虔誠的佛塔崇拜,逐漸與印度傳統文化交滆,正法律快速淪沒。

正法500年 (BC29)

斯里蘭卡王毘多加摩尼二度即位,建立無畏山寺,供養他的恩人摩訶帝須。立場偏向大乘的無畏山寺派,由於廣泛地結交並迎合俗人的作風,受到大寺派(傳統上座部)的嚴厲排斥。大寺派的長老比丘們擔憂正法即將消失於人間,因此將三藏以針刺書(僧伽羅語)寫於貝葉。此貝葉書是根據三次結集,代代傳誦的經律為核心而刻成,史稱第四結集,成為文字化的正法律。

上列史跡顯示佛陀所說:「今正法唯住五百年!」的始末,此正法為「原始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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