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月 02, 2014

九龍城的托缽

九龍城, 在宋朝時, 已是商業重地。那時包了現今的尖沙咀、土瓜灣及將軍澳一帶, 是廣東十大鹽場之一。當時駐紮官兵。直到元朝時, 東莞人吳成達在衙門前建園,是為衙前圍村。清朝年間, 九龍城成了海軍駐守之重地, 設有大砲及更樓來抵抗外敵。日治時期,衙前圍村設有自衛隊。

到香港割讓給英國管治後, 九龍城寨變成三不管地帶, 但城內人口越來越多, 僭建問題嚴重, 因沒有規劃, 治安與衛生都很差。

在六、七十年代, 九龍城主要是朝汕人士居住, 當時泰國人在港人數很少, 直到八、九十年代, 泰國人很多來香港當傭工, 若有顧主家可住的, 就在顧主家住, 否則很多就選擇離機場最近的九龍城而居。因此, 九龍城成了小泰國。

有泰國人就有泰國廟, 居士請泰國僧人到九龍城托缽。九十年代, 是太和寺僧最早到九龍城托缽, 由於香港法律禁止行乞, 因此他們只到相熟的店舖進行托缽儀式, 漸漸才有其他地區人士及信眾作為宗教活動之一的, 來供僧。

最近幾年, 除了太和寺僧外, 舉辦短期出家營的團體也來九龍城托缽, 讓學子感受出家要謙卑地托缽的感受。另外, 就是多了其他泰國寺在星期日來進行托缽儀式, 一是法身寺, 另一是大棠寺。

這三間寺, 其中兩間在星期日, 大棠寺在星期五。三間寺並沒有同時同街地列隊托缽, 而是分開街道、另一批居士分別供養的。

以前, 文比丘雖曾是太和寺的副主持, 當他不住太和寺後, 除受到太和寺邀請才會一起去托缽外, 也不會跟在太和寺僧後面的。
三間寺也不曾一起作出托缽, 事實上, 行乞在香港是違法的, 托缽在香港, 一般是受到居士邀請才進行。
否則條條街也可進行托缽, 不會山長水遠的就是到九龍城。

蘭卡系的港尼帶蘭卡尼眾到九龍城托缽, 事前要預備三個缽給蘭卡尼眾, 亦沒有跟泰國人溝通, 沒跟太和寺溝通, 乘慧光法師到港, 住在太和寺, 白師父又不在太和寺, 又答應蘭卡居士家居應供, 為讓泰國人知道她是跟僧團的, 就通知無盡憂精舍的幾位居士到九龍城, 讓人以為蘭卡尼眾是跟在太和寺僧後面的。慧光長老與太和寺僧離開時, 蘭卡尼僧團才來到。
Scott Chan居士接蘭卡尼眾, 一位才十六歲的學生也去了, Cindy去了, 還有Locus, 及一位剛從澳洲回來的大學生, 首次接觸這位尼師, 她媽咪叫她幫手的啦。
我就沒去, 上了蘭卡居士家。
她們也托了不少東西。


我問蘭卡居士, 蘭卡佛教是否容許這做法呢? 不啊。
蘭卡居士叫我吃Dhamma food, 即是她弄的食物, 不要吃托來的食物。故我只吃Dhamma food。港尼一直叫戒師及在家人吃托缽來的食物, 也叫戒師及其餘兩位長老尼吃, 她們首先是推卻的, 叫了兩三次後, 才拿了一點。
這樣的舉動, 又去托缽又到家居應供, 當然也激怒蘭卡居士眾啦。



我吃完就離開了。
接著, 我去問港外的長老比丘尼關於此事, 長老尼師是認為太攀名, 會毁了整個修行道路。
蘭卡戒師容許港尼亂做, 也就要承受果報吧。
蘭卡居士問港尼要我的電話, 她不給, 反叫蘭卡居士不要跟我接觸, 即是離間啦。呵呵。
蘭卡居士可沒理這兩位離奇尼師。弄得兩位尼師淚灑當場, 港尼對locus說這是慈悲之淚, 大概是為我這惡人所做的惡事而悲愍吧。也為蘭卡居士不聽長老尼言而悲愍她吧。

呵呵。
如是語卻如是說:
捨棄在家的生活, 沙門的意義又做不好, 會損毁、下墮, 像火葬場的柴支。
眾多披袈裟在頸子的人, 沒制止惡法; 惡人做惡行, 他們生在地獄。
‘‘Gihibhogā parihīno, sāmaññatthañca dubbhago;
Paridhaṃsamāno pakireti, chavālātaṃva nassati.
‘‘Kāsāvakaṇṭhā bahavo, pāpadhammā asaññatā;
Pāpā pāpehi kammehi, nirayaṃ te upapajjare."

果報還是自受啦, 各人有各人的業報。
蘭卡戒師, 十六年戒臘, 蘭卡港尼才五年, 蘭卡居士卻不信任她們, 卻信任居士, 兩位尼師活該悲愍的啊, 也真該流傷心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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