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時代, 有些在家人投訴比丘破壞植物種子, 於是就有一類的有種子水果, 僧眾要問聲是否清淨的, 才可食用。
淨人的角式就是幫僧眾清淨一些有種子的水果, 以便僧眾不犯戒下可食用這些水果, 就稱為淨人。
緊接著, 淨人的角式開始發展為凡僧眾因戒律而不能做的事, 就叫這些人去做, 於是斬樹耕田等, 戒律有明文的, 就叫淨人去做。
在中國, 這類人並不稱為淨人, 而稱為寺奴, 部份朝代的罪犯亦會被判為寺奴。
在南傳國家, 仍被稱為淨人, 由居士擔任, 說成是有福居士做淨人。
但查巴利經, 佛陀可沒說過做淨人有福的, 經藏提也沒提誰個淨人證果, 也未見到有居士到寺院服務的記載, 寺院的清潔由僧眾倒是有這記載, 最出名的是僧眾清潔浴室要殺蟻而去問佛陀如何; 兩派僧眾為小戒而嘈咬, 可見寺院的雜務是由僧眾去做, 而非由淨人去做。
佛陀時代, 乞食及到居士家受供養, 僧人不可定居一處超出某個時間, 都是雲遊僧的, 故也不可能帶著一個在家人到處遊行。
到現代世, 淨人的角式除了在寺院服務外, 也成了僧人的活動銀包, 僧眾帶個淨人一起, 方便收取利是紅包金錢。僧眾的戒律變成形式主義的。
僧眾的貪瞋癡與俗人的貪瞋癡合力令佛教墮落。
當人人以為上座部還遵守佛陀流傳下來的戒律時, 其實各上座部的佛教都在演變, 各自在維護自己的權益, 各取所需與所利。
在佛世時, 護法的定義並非如現在南傳佛教僧團所說的, 出家眾說法修行, 在家眾布施護持僧眾修行。
在佛世時, 在家眾是在前面的, 僧眾的責任是要修行積德, 以便得到在家眾的稱讚, 整個戒律的由來, 超過一半就是因為在家眾投訴出家眾而制定的。出家眾當中有一條敗壞在家人戒, 佛陀就將僧眾的壞行為若影響到在家人, 出家人就是犯懺悔戒的。
有一篇經就說比丘被佛陀叫去向在家人道歉, 但並沒有一篇經說在家人要去向僧眾道歉的。
出家人根本就是要修得歉卑, 但上座部在佛滅後的發展, 卻是向比丘主義發展, 難怪越發展也是越走下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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